从女子的手足说起(二)

2003年01月08日15:38:00 网易文化 涵烟

         

        在我个人认为,一双小脚必需是天生的,也不是非得裹成“金莲玉笋”那么夸张。因为裹过的小脚必会受到小脚的牵累,如果靠扶着墙来走路或者要用抬(或背)的话,这岂不是累了别人也累了自己?如果一辈子就这样靠别人的“扶持”而过,如此不自由的生活真是“生不如死”,再小的脚也不显得美了。真正的小脚,要走起路来利索,脚是用来走路的,不是只给男人看的,把玩也得有个尺度,总不能一天到晚都拿来捧在手上不吃不喝不拉过一辈子!

  那么小脚的真正美在哪里呢?其作用呢?一双天生的小脚其必要的条件是白晰,透明至隐约可见其经脉,脚趾头圆润而有肉,粉嫩,从脚拇趾到脚尾趾一个一个削下去,呈略尖状,脚从整体上来讲必需不要多肉,看上去给人的感觉要纤纤瘦脚,那样的小脚会让人越看越爱怜,这是小脚在白天起到的作用;温润的小脚摸起来是柔若无骨的,越抚摸越是爱不释手,当然,这是小脚在晚上的用处。

  我有一个女友的脚生得极小,我看了她的鞋子之后就有种冲动想看她的脚,于是,便叫她脱了鞋给我“欣赏”一下,结果令我大失所望,她的脚确实很小,只是在脚的大拇趾处向外凸出了一个很大的节骨,实在是有损其“小脚”的美观,并且那些脚趾头也是参差不齐的,长短的比例相差太远,她的“小脚”自然不算是纤纤瘦脚了,更别说乖巧了。看来,有了一双小脚要其美奂绝伦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或许有人看到这里要痛斥我的“审美心理”了,前面说了脚是用来走路的现在却又要一双走路的脚美奂绝伦,是否有些矛盾了?古时形容女子的小脚走路娉婷,即“步步生金莲”、“行行如玉立”之美态,那种走起路来婀娜多姿的身段自是非常好看的,与现在那些满街蹦跳的女孩子亦或蹬着四平八稳的脚步走路是截然不同的,如果现在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女子“步步生金莲”旁人绝对会当她必是一怪物也,那种“行行如玉立”的步履在这个年代里已经不“流行”了,当作是一种故作姿态,扭扭捏捏令人作呕。说来也是,在这个社会里要真全是那样的女子,想必没有一个会挤得上公共汽车的,更不用说做其他什么事了。我所指的小脚是那种纤纤瘦脚,小巧而不累赘的,并且还能够发挥小脚的作用———即可以正常行走的。那种小脚抚摸起来刚柔相半,更使男人爱不释手,与这种女子同床共枕时,抚摸着她的小手或者小脚,他会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比这更美更快乐了。

  曾看过贾平凹在废都里描绘过唐宛儿手脚的一段话,现摘来给大家读一读:

  “女人将一只白生生的小手伸过来,放在庄之蝶的膝盖上了。庄之蝶握过手来,心里有异样的感觉,胡乱说过一气,就讲相书上关于女人贵贱的特征,如何额平圆者贵凹凸者贱,鼻耸直者贵陷直贱,发光润者贵枯涩者贱,脚甜高者贵扁薄者贱。妇人听了,一一对照,洋洋自得起来。却是不明白脚怎么个算是跗高,庄之蝶动手去按她的脚踝下的方位,手要按到了,却停住,空中指了一下,妇人却脱了鞋,将脚竟能扳上来,几乎要挨着那脸了。庄之蝶惊讶她脚功这么柔韧,看那脚时,小巧玲珑,跗高得几乎和小腿没有过渡,脚心便十分空虚,能放下一枚杏子,而嫩得如一节一节笋尖的趾头,大脚趾者长,后边依次短下来,脚趾还一张一合地动。庄之蝶从未见过这么美的脚,差不多要长啸了!”

  从这段描绘女子手脚的文字里我们可以看出手脚“小”所起到的作用力了,想必那姓贾的鬼才作家也是这种“癖好”之人。看来,一个美丽的女子还要拥有一双柔若无骨的纤纤瘦脚是不可抹煞的。只是,有人或许会不屑:娶个老婆非得精挑细选地弄个纤纤玉指亦或纤纤瘦脚回家摆着吗?细想也是,看了那小手小脚心里自是心疼得不忍心叫她做活了,那样岂不是把自己累个够呛?呵呵,看来欣赏那样的“尤物”也得要有一定的“环境条件”方可。是啊,都什么年代了,不就是娶过老婆么,只要没有违背选择女子的大致标准就行了。呵呵,我在这里胡乱描了一把女子的手脚,也只不过是在那些欣赏女子小手小脚的男人们的审美心理上再画蛇添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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